【转帖】给爱一个容器
对爱人有一种诗意盎然的称呼,叫做“牵手”。“牵手”的称谓缘起于台湾高山族平浦人。平浦人是母系家庭制度,嫁娶都由男女青年自己挑选,自由组合。女孩长大后,父母就给她建一间房子,让她单独居住。到了适婚年龄,姑娘家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。男孩相中了意中人,便以芍药或玉兰等带有象征意义的花来赠给女方。女孩如果中意,便将男方迎入房中同居,怀孕后牵着丈夫的手去禀告父母双亲,请求“承认”。据识山县志》载:“男女干山间弹嘴琴吹鼻萧,歌唱相和意相投,各以佩物相赠。告父母…名曰牵手。”
人类居然也可以这样相爱,不计贫富贵贱,只是为了爱而爱,单纯得使聪明的现代人不敢相信。我喜欢“牵手”这个朴素的、而且带有动感的词语,爱的真谛,尽在其中,爱的温馨,扑面而来。当人类进化到不相信爱情的阶段,“牵手”则成为一组不褪色的照片,剪辑着互相阻隔的时空。伸出手去,牵住的不仅是另一只手,而且是一个跟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人。百听不厌的是苏芮唱的《牵手》,汉语的张力在歌词中达到了极致。“因为爱着你的爱,因为梦着你的梦……所以牵了你的手,牵到来世一起走。”那歌声,不是单纯热烈,而是苍凉激越,使人怅然若失。
<P> 确实,牵手时,能感受到拥有的愉悦,也能感受到沉重厚实的责任。牵手,意味着爱的成熟,爱的丰厚。牵手,与其说是一种行动,不如说是一种姿态。《诗经》中有这样闪光的句子:“死生契阔,与子相悦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千百年来,平凡和卑微的人类就这样走了过来,牵着手,涉过一条条的不归河。 </P>
<P> 张爱玲说,“执子之手”是最悲哀不过的诗句。因为“牵手”之后便是“放手”。 </P>
<P> “放手”是一个恐惧的动词,看似滞洒,实际上是泪干心枯之后的绝望。“放手”的时候,已然无爱,即使当年的爱溢满万水千山,倾国倾城。“放手”是人世间最凄烈的场景,尤其是在渡口之类的地方江流岸凝,帆起舟行,此岸彼岸,‘放手”——放即成永绝。那么,“放手”之后呢?“微雨燕双飞,落花人独立”,下意识地伸出手去,才发现已经无手可握。空荡荡的只有满袖的秋风。 </P>
<P> 想伸出手去,牵住那只有缘的手,但又害怕出现“放手”的那一断肠时刻。爱,也会永远存在于尴尬不安之中。 </P>
<P> 萧军与萧红是一对本该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的爱人,却无奈地相互放手。两个人一样的单纯,一样的倔强,一样的才华横溢,一样的渴望完完全全地拥有对方。因此,悲剧诞生了。 </P>
<P> 萧军在致萧红的信中这样写道:“你是这世界上真正认识我和真正爱我的人!也正为了这样,也是我自己痛苦的源泉,也是你的痛苦源泉。可是我们不能够允许痛苦永久地啮咬我们,所以要寻求各种解决的法子。”萧军是个有浪子习性的东北汉子,他知道最好的药方是“忍耐”,却无法真正实现“忍耐”。他时时让诗人的浪漫冲击着心灵,而不能沉潜自己真挚的感情。萧红赴日本养病之后,他在信中写道:“花盆在你走后是每天浇水的,可是最近忘了两天,它就憔怀了。今天我又浇了它,现在是放在门边的小柜上晒太阳。小屋里没有什么好想的,不过,入一离开,就觉得珍贵了。”萧军正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男人。他懂得花的珍贵,却养不好花;他了解萧红的弱点,却不知道怎样保护她。萧军是个优秀的小说家,却不能算优秀的爱人。 </P>
<P> 萧红呢,是一个看起来极端坚强、极端自尊,实际上却极端软弱、极端敏感的女子。远在日本,她还惦记着萧军的饮食起居:“现在我告诉你一件事情,在你看到之后一定要在回信上写明!就是第一件你要买个软枕头,看过我的信就去买!硬枕头使脑神经很坏。你若不买,来信也告诉我一声,我在这边买两个给你寄去,不贵,而且很软。第二件你要买一张当作被子来用的有毛的那种单子,就像我带来的那样,不过更该厚点。你若懒得买,也来信告诉我,也为你寄去。还有,不要忘了夜里不要吃东西。”写这封信时,萧红忘了自己是个出色的女作家,而只是一颗体贴入微的女子的平常心。这些事情对她来说是“最重要的”,爱人的冷暖,也就是她自己的冷暖。这样的爱,是经不起伤害的。 </P>
<P> 然而,伤害还是出现了。爱的伤害是不能判断谁对谁错的,结果却是永远的遗憾。
30年代中国文坛最幸福的、愿作鸳鸯不羡仙的“二萧”决然分手了。1940年,萧红带着心灵的创伤远走香港,写下最出色的作品《呼兰河传》、《例城三月》。日军攻陷香港后,生活困苦,肺病日重。1942年,年仅对岁的才女不幸逝世。在最后时刻,她还说:“我爱萧军,今天还爱,我们同在患难中挣扎过来!可是做他的妻子却太痛苦了!”而钢铁汉子萧军呢,在将近半世纪以后,还怀念着单纯、淳厚、倔强的萧红,整理出版了昔日的通信集。 </P>
<P> 爱,真的是一流激荡的水流,没有容器容纳得下?曾经牵过手的,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,是否真的要到放手之后,才会被珍惜与怀念? </P>
<P> 在爱情中受伤最大的一方往往是女子——这令每个有良知的男子羞愧,但仅仅是羞愧而已,他们不可能有什么改变。 </P>
<P> 女雕塑家米卡尔·克洛岱尔,童年时代便开始其艺术生涯。来到巴黎后,她结识了杰出的艺术大师罗丹,成为罗丹的学生和情人。罗丹说过:“最重要的是受到感动、爱恋、希望、颤抖。生活,在成为艺术家之前,首先是一个人!”中年的罗丹遇到野性未驯的少女米卡尔,两人的爱火立刻熊熊燃烧。 </P>
<P> 罗丹曾占有过无数的女子:轻浮的女模特儿,上流社会的贵妇,烟花巷里的妓女,但这些女人对他毫无益处,仅仅是肉体的嬉戏令他快乐。直到他看见米卡尔的目光——那种理解的、温存的、闪烁着灵性的,甚至令他害怕的目光,他才找到了自己的艺术女神。罗丹对女孩说:“在你身上,在你的身体里,我所崇拜的东西,除了它的如此漂亮的形式,再就是将它照亮的。体内的火焰。”他把《思想者》献给她,更把《吻》献给她——被上层社会评论为“粗鲁唐突”的恢,表现的正是他与她激情迸发。惊世骇俗、生死缠绵的瞬间,而米卡尔也创作了《沙恭达罗》,用天才的作品证明了自己不仅仅是“罗丹的情人”。 </P>
<P> 艺术与爱情要想保持长久的平衡是不可能的。艺术家与艺术家之间、爱人与爱人之间,爆发了激烈的冲突。罗丹抽身而去,踏进公爵夫人的殿堂,却把15年的爱情留给米卡尔一个人。米卡尔说:“最伟大的爱情的标记:为自己所爱的人献出生命。”从本质上讲,她依旧是个弱女子,她不能忍受爱成为回忆的事实。巴黎,成了一座眼泪的迷宫。米卡尔开始毁坏自己的作品。1906年,42岁的米卡尔离家出走,精神彻底崩溃。“留下的那个女人在等待有人打开这座大门/将她推进去/然而,没有人来过这里。”1913年7月,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,将米卡尔送往疯人院。同年,罗丹半身不遂,丧失了创作能力。3年后,罗丹黯然辞世。米卡尔则挣扎着,在疯人院里幻想了多年,才以72岁的高龄告别爱恨交加的世界。 </P>
<P> 米卡尔的弟弟、作家保罗·克洛岱尔这样深情地描述姐姐的容颜:“一副绝代佳人的前额,一双清秀美丽的深蓝色眼睛……身被美丽和天才交织成的灿烂光芒,带着那种经常出现的,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残酷的巨大力量。”这种力量,或许就是爱吧?这是令凡人神往的爱,有了这种爱,才有罗丹的《思想者》、《巴尔扎克》、《加莱义民》,才有米卡尔的《罗丹胸像》、《成熟》、《命运之神》,这些雕塑在人类的艺术殿堂里有如群星闪烁。也正是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爱,使米卡尔变成了“疯子”,遭受了长达二十年骇人听闻的监禁。米卡尔留下的最后一行文字是:“余下的仅仅是缄默而已。” </P>
<P> 米卡尔征服了罗丹,终于招致爱神的妒嫉。爱神这样惩罚她与他:爱的尽头,是疯狂——无论爱者,还是被爱者。
热恋中的小儿女常常发下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盟誓,仿佛真的能够海枯石烂不变心。对于年轻人的爱情,我宁可保持十分的怀疑态度。电闪雷鸣,仅仅是爱的初始阶段,只有到了“随风潜入夜,润物细无声”的境界,爱才可能向永恒靠近。因此,我对那些校园里卿卿我我,你喂我一口饭,我喂你一口菜的恋人们不以为然,却常常为小径上互相搀扶着散步的、白发苍苍的老夫妻之间的体贴和温柔而感动。 </P>
<P> 钱理群教授是我最尊敬的老师之一。他的每一本著作中,都能看到一颗真诚坦率的心和一团燃烧着的激情。在《位小舞台之间》一书的后记中,他深情地谈起自己的妻子,这是一段朴实无华的文字: 而我尤其要说的,是我的老伴可忻。我十分清楚,我能最终走出生命的“冰谷”,全仰赖她的坚定,果断(我的性格根本上是软弱的),她的温柔,体贴(我是最不会照料自己的)。每当思及充满未知因素的“将来”,不免有些惆怅时,只要想到她会默默地与我共同承受一切,我就似乎有了“底”。她是我生活中永远不倒的树,我乐于公开承认这一点,并无半;或愧色。因为我知道,在她的心目中,我也是这样一株树——在充满险恶的人世中,我们互相苦苦支撑:这就足够了。我的这本书当然应该献给她,我的可忻。记得在15年前的新婚之夜,我也曾向可忻献过一本书——那时十年浩劫还没有结束,我虽也写有近百万字,却不可能出版;献上的是手抄本,书名《为怕鲁迅学习》。 </P>
<P> 现在,“书”由手写变成了铅印,但那份情意却没有变,依然那样深挚、纯真——但愿我们永远像年轻人那样相爱,尽管此时我们都已两鬓斑白,并一天天走向归宿。 </P>
<P> 两棵树,并不参天,并不伟岸;两棵树,枝枝连理,叶叶相贴,连根系也连结在一起。风里雨里,两棵树互相温暖、互相慰藉。这段用“心’写的文字,也要用“心”去读。我想,先生是没有必要羡慕年轻人的,因为先生的爱是一种历尽沧桑之后沉甸甸的爱。钱老师送给师母的著作,无论是当年的手抄本,还是今日的出版物,也都是沉甸甸的,也只有师母才受得起钱老师的礼物,今天的女孩子大多喜欢金首饰与时装。当爱变成“每周一歌’、“半月谈”,变成“一场游戏一场梦”;当牵手变得随心所欲,自由自在,轻轻松松的时候,爱便失去了纯洁,也失去了真挚,只剩下一个苍白的外壳。 </P>
<P> 有一次,我到钱理群先生家请教问题,师母正在外间忙碌着,偶尔走过书房一次。我很想悄悄地问先生初恋的经过,却一直没有开口。不是“不敢”,而是“不忍”——就让它成为一个让我们追思与想往的“谜”吧,最美丽的情感往往如“羚羊挂角,无迹可寻”。 </P>
<P> 给爱一个容器。这个容器,其实就是时间。对有的人来说,时间是温柔的刀,割去了三千烦恼丝,也劈开了一双相牵的手;对另一些人而言,时间则是爱的容器,爱无形,容器也无形,两鬓青青变星星,只是为了一颗痴心。毁灭爱的是时间,证明爱的也是时间。这些道理,为什么年轻时候总不明白? </P>
<P> 1996年5月3日,英国老人约翰·布朗去世了,两天后,他的妻子朱迪丝也固然长逝。他们便是本世纪最动人的爱情故事“戴红玫瑰的丑女人”的主人公。 </P>
<P> 1942年,二十出头的布朗赶到北非的英军第八集团军。此时,美军处境艰难,隆美尔攻势凌厉。布朗在大炮和坦克的轰鸣里染上了战争恐怖症,甚至想逃走和自杀。有一天,他偶然读到一本《在炮火中如何保持心灵平衡》的书,他被深深地打动了。这本书成为他心灵的支柱,尤其令他惊异的是,作者是一名年轻的女性:朱迪丝。他开始给朱迪丝写信,经过3年的通信,两人相爱了。1945年,战争结束了。已晋升为中校的布朗急切地给朱迪丝写信,要求会面。朱迪丝回电说:“在伦敦地铁一号口等我。你的手中拿本我写的书,我的胸前将佩一朵英国国花——红玫瑰。不过,我不会先认你,让你先见到我。如果你觉得我不适合做你的女友,你可以不认我。” </P>
<P> 布朗在约定的时间来到地铁口。还有1分钟,他经历了无数次战斗、平静如水的心,却情不自禁地猛跳起来。这时,一位绰约多姿的绿衣女郎从容地走来。是她吗?她没有戴红玫瑰。布朗再次张望四周,一位戴着红玫瑰的女人慢慢地走上前来。布朗定睛一看,张口结舌:这是一个重度烧伤、拄着拐杖的女人!怎么办?认不认她?布朗的内心激烈冲突起来。“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,伸出了援助之手。经过残酷的战火的考验,我们的爱是神圣的,我没有理由不认她。”于是,布朗追了上去,叫住那名“奇丑无比的女人”,微笑着说:“我是布朗。我们终于见面了,非常高兴!” </P>
<P> “不,您错了。5分钟前,刚才过去的那位绿衣姑娘请求我戴上这朵玫瑰,从您面前走过。她一定要我不主动认您,只有当您按照约定,先同我相识,才把真相告诉您,您已经成功地接受了一场或许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。她正在对面的餐馆里等您。” </P>
<P> 我既为朱迪丝喝采,也为布朗喝采,布朗伸出手去的时候,他的爱已经升华得无比神圣。布朗给了爱一个能够容纳海洋和天空的容器,他便获得了人生的真爱。 </P>
<P> 伸出手去,牵住一段不了的情缘,牵住一份永恒的真爱。</P> 你最近感情丰富哦,发了很多这种情啊爱的东东,呵呵,我看到你在春天里散步。 还是你幸福啊,都夏天里游泳了,我们只能散散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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