绯村剑心LOVE小 发表于 2003-3-25 00:17:59

紫水晶 发表于 2003-3-27 21:21:43

楼上的
你再当电灯泡啊。

How 发表于 2003-3-27 22:31:29

啊?电灯泡啊? 有必要啊。要是乌其麻黑的,会把脑袋碰起包的~~

绯村剑心LOVE小 发表于 2003-3-25 00:19:13

小芯 发表于 2003-3-25 18:25:49

这么晚又不睡?说你这人没统一标准还不承认呢!自己反省去!
哎,是你先看了我发的短信才发的帖子
还是你先发的帖子我才给你的短信?
要是前者呢,就没感动了
要是后者呢
恩,就大有文章啦
默契好的难以想象嘛
你什么时候也变聪明了那么一点点?
肯定是受我启发的!

How 发表于 2003-3-25 18:49:10

哈哈哈。

偶有点受不了了!

紫水晶 发表于 2003-3-28 08:11:45

你脸皮好厚啊。!!!!!!!!!!!!!!!!

紫水晶 发表于 2003-3-28 08:12:06

咱们快走了,不要妨碍人家了。

KIKI 发表于 2003-3-28 12:45:44

超级猪~~
你就是多事,到处搅和!
一边儿玩去~

How 发表于 2003-3-28 13:26:07

找事儿?!出来单挑,来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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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